2026.05.15簽約
簽約前一定要確認的 6 個合約重點
租約簽下去就有法律效力。這 6 個條款沒看清楚,吃虧的往往是房客。
簽約前一定要確認的 6 個合約重點
租屋契約一旦簽署即具法律效力。簽名之前,這 6 個地方務必逐條確認。
1. 租賃期間與提前解約
- 起訖日期、是否有最短租期。
- 提前解約怎麼算?需提前多久通知、是否扣押金。
2. 押金返還條件
退租時押金何時退、可扣項目有哪些,必須具體寫明,避免「視情況」這種模糊字眼。
3. 修繕責任歸屬
- 自然耗損、設備故障由誰負責修。
- 維修通報的方式與期限。
4. 費用負擔
租金、管理費、水電瓦斯、網路——逐項寫清楚由誰負擔、怎麼計算。
5. 設備清單與現況
附上家具家電清單並拍照,註明現況(含/不含、新舊狀態),退租時才有依據。
6. 房東身分與產權
確認簽約人是不是屋主本人或合法代理人,必要時核對權狀。
用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最安心
建議使用內政部公告的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」,權利義務最平衡。格瑞協助租客把每一條看懂,看到滿意、條款清楚才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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